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1-1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因此,企业购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但单位价值不包含可抵扣进项的增值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