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 50% 计入工资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网络

日期:2021-11-15

答: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 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 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 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 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 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 度汇算。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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